2021年10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1号),SJ/T 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行业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实施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SJ/T11788-2021《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规定了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种类和等级、能力要素、能力要求和评价方法,适用于大数据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培养和评价。该标准将大数据人员划分为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系统、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安全、大数据服务六类岗位方向,设立了数据采集工程师、数据管理工程师、数据建模工程师、数据系统工程师、数据安全工程师和数据咨询师、首席数据官等11个具体岗位,每个岗位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标准中按知识、技能和经验三个维度提出了大数据从业人员岗位能力要素。该标准为大数据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职业发展等活动提供了评价依据。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主管,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归口单位,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标准的研制。